风如刀,旧金山是一个临海的城市,昼夜温差居然这鲜明的感觉到了寒冷对我身体的伤害。
我进了一家不起眼的旅馆,咨询了一下一夜的收费,竟然是十美圆。
算了,再看看。
我继续往前走,想要找到一家更便宜的。
就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杰米。
人生中有很多偶然,可以改变你的人生。
我现在就是这样,要不是遇到了杰米,我的美国梦或许会完全变样。
可是,我遇到了杰米!
于是,一切就发生了,改变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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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这个白人青年的时候,他正在打架——一个人和很多人打。
打他的人一色的黑衣黑裤,手持棍棒,一眼可以断定,这是社会上的地痞混混,有黑人有白人,而且黑人居多。
我该出手吗?
我思考的时间并不长,可是战斗就在这期间结束了。
杰米被打倒在地,两个黑人混混按住他的头,拼命的往坚硬的街面撞。
在我的逻辑中,虽然讨厌美国佬在国际上的霸气,可见到这样的场景,还是很同情。
无论是谁,不管他是白人还是黑人,或者是任何一种族的人。只要在承受苦难,都值得同情。
糟糕,杰米地头上被撞出了血。
他还在拼命的挣扎,像是一头受缚的狮子,疯狂的挣扎。
不行!
我必须制止流血时间的发生。要是再不制止地话,杰米一定会被他们打得遍体鳞伤的。
于是我冲出,高喊一声:“住手!”
所有人都抬起头来,包括杰米。
“你是什么东西,少管闲事!”一个混混指着我的鼻子说话了。顺便还狠狠的推了我一把。
我微微冷笑,一个肘锤撞出。将这小子摔在了地上。
这个行为立即激怒了他们。七八个混混拿着棍子向我扑了过来,没头没脑的向我打来。我毫不慌乱,只用了六个回合,将七个人打得躺下了四个,另外三个不敢过来了。
他们显然不甘心。以为自己刚才大意了。这一次,他们形成了包围圈,并不急着向我进攻。只是围着我,却不立即出击。
我双脚不丁不八,微微冷笑,忽然老虎一样地冲前,将最前面的混混手里地棍子踢飞,穿入人丛,拳打脚踢,肘撞脚踢,威不可挡。
有人开始跑了。
跑了第一个,一群人跟着跑了。
另外一边,按住杰米地人稍一疏神,杰米就老虎一样的跃出,反而将按住他的人打翻在地。
他害怕我吃亏,赶紧来帮我。
但当他来到我身边的时候,敌人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个腿被伤了的黑人混混,还是靠手地力量,拼命的逃走了。
“谢谢你,英雄!”
“不用。”我无所谓的一笑。
“要不是你,我一定会被这些小子害死地,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吗?”
“不,这只不过是小事一桩,我不希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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