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4.加入_重生蔷薇岁月之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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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这菜这酒,我也是第一次吃到。”

  这也太偏心了吧!

  为什么自已以前来时,没有拿出来?

  今天于永攀来了,才做给他吃?

  “以前我们是吃饭,所以菜大多以红烧为主。”见马万喜像怨妇一样,夏臻被雷得不轻。“今天是吃夜宵,所以才换了花样。”

  虽然知道他有演戏的成份,也是为了给于永攀一个好印象。

  只是一个高大的帅气男人,弄出这样一付表情,多少有些吃不消。

  “哈哈——”于永攀却被这些话爽到了。“夏臻确实够朋友,下次找个机会,我回请你们。”

  说完,再次拿起杯子跟他们干了。

  他是个虚荣的人,今天夏臻的所作所为,极大地满足了他好面子的本性。

  所以很快放下心防,开始把他们当成了朋友。

  对马万喜的印象也不错,觉得这人真实不做作,不像有的人,一天到晚像带了面具。

  夏臻对这一切非常满意。

  都说酒是男人之间最好的催化剂,几杯酒下肚,就马上呼兄唤弟,亲密无间。

  自已把这么好的葡萄酒,拿出来被他们当饮料一样喝,虽然有些心疼,能让于永攀放下戒心,也不算浪费了。

  因为菜的份量够,大家吃得很痛快。

  直到肚子快撑破了,三人才不得不放下快子。

  “真过瘾。”于永攀大声赞了一句。

  考上旦大后,他还没有这么肆无忌惮过,今天算是把面具彻底摘下,以真实的状态和他们相处了。

  “如果喜欢吃夏臻做的美味,下次找个借口再来。”马万喜得意地介绍道。“他会做的美味太多了,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比起天妇罗,红烧的大鱼大肉才是真正吸引人。

  好在现在肚子饱了,否则他肯定会流口水。

  “真的吗?”于永攀已经不像最初那样惜字如金了,此时八卦地打听起来。“有没有品味楼做得好吃?”

  那家酒楼是最近刚开的,菜刚推出,就吸引了沪市人。

  他过去几次,每次都感觉美味得不行,恨不得把那边当成食堂,天天在那边吃。

  “我觉得还是夏臻做得好吃。”马万喜犹豫了一下,最后说了自已的判断。

  那边确实不错,但是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特别是蔬菜和河鲜类,夏臻做得特别鲜美,几乎没有人能比得过。

  “那我更应该尝尝了。”到了这时候,于永攀已经忘了最初的成见,只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特别舒服随意。

  聊完吃的,话题进入志愿者社团的事。

  于永攀此时已经知道,自已的职务是夏臻主动退出,让给自已的,所以对他的观感越来越好。

  就像家人说的,这才是真正的朋友,为了你可以把利益让出来。

  “下一次活动,我们准备干什么?”既然不当大家是外人,他直接把自已的疑问说了出来。

  说好周末就要行动,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尽快熟悉流程,好提前做准备。

  还有,做戏做全套,他一个人加入社团,就有些不合适。

  所以打算另外找三五关系好的同学,一起加入进来。

  “我们决定对五交场街道的军属和五保户,开展一次上门服务。”马万喜说了定下的计划,“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服务方式以帮他们理发、搞卫生,收拾屋子为主。”

  五交场街道,是旦大所属街道,离学校最近。

  所以这属于志愿者社团的结对服务对象,会长期上门提供帮助。

  理想状态是,不管大学生怎么轮换,只要社团依然存在,这种关系就要保持下去。

  “这个主意好。”于永攀听后赞叹道。“在学校搞一次卫生,或者去公共场合提供一次服务,总给人形式主义的感觉,和老人们结对,这样才有针对性。”

  如果能找几个典型的老人,几年如一日,陪他们安度晚年。

  这样的新闻价值,肯定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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