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获得班级和学校的荣誉。
大家普遍认为,如果能在大学担任学生会干部,以后分配工作时,就能获得更好的单位。
另一个办法,就是加入校团委,锻炼自已的能力,这样同样能为自已加分。
谢雅云是个有抱负的人,现在跟马万喜成了男女朋友,就不再瞒着他。
“她想加入学生会?”夏臻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一时之间有些找不到头绪。“要不,把她拉进文学社,让她也担任副社长?”
因为《野草》诗刊一炮而红,现在全校谁不知道他们这个社团?
随着时间过去,文学社在学校的知名度只会越来越高。
到时每个骨干成员,都会成为风云人物。
让谢雅云加入,也算提携了她!
“这个不行。”夏臻摇摇头。“她跟我们不是一个班的,一起活动不方便,你还是想想其它办法,比如让她也成立一个社团,能在学校获得一定的名声——”
让女友进入自已的社团,万一被其它人看上,挖自已的墙角怎么办?
最危险的是夏臻,太容易吸引女孩子了。
如果两人因为这个发生矛盾,那是他无法接受的。
“你的要求真多。”夏臻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想,不过也没太在意,“要不,成立一个志愿者社团,专门学人做好事?”
志愿者和义工,前世是在九十年代才广泛发展起来的。
这时候如果能推出去,应该能获得不少关注度和名声,想来能满足马万喜的要求了。
“志愿者社团?”马万喜不知道它的具体意思,又让他详细解释一下。
“后面的同学不要说话。”上面的老师见两人一直在下面滴滴咕咕,拿起课本在讲台上拍了一下。
原本想朝他们扔粉笔,认出他们两个是文学社的正副社长,这才忍了下去。
马万喜没想到会被老师当众批评,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没有再说话。
夏臻也明智地低下头,不再出声。
又拿出纸笔,开始写志愿者社团的组织架构,以及可以展开的活动。
所谓志愿者社团,其它都是假的,去做好事才是真的。
他必须帮马万喜想几个活动,方便他们去执行。
等她们明白了志愿者社团存在的价值后,就会自已去思考如何开展活动。
黄和平在旁边看到这一幕,有些不屑地撇撇嘴,却没有把幸灾乐祸表现出来。
自从延敬飞的事被他们打脸后,他跟四人组的关系算是彻底破裂,平时见面也不打招呼。
就算在一个宿舍碰到,也是面无表情地避开。
王传梅喜欢观察周围的人,正好看到了黄和平的表情,就悄悄碰了碰延敬飞的胳膊。
她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因为爱屋及乌,跟张跃进和马万喜几人相处得不错。
同样的,因为黄和平曾经针对延敬飞,对他就没了好感。
“不用理他。”延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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