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九章、强吻1_性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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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国法律。中国的一个执法部门。而不是哪个具体的法官。

  赫法官:……

  ……赫法官:原告,你们现在居住的,是单位宿舍吧?

  陈本虚:是,是我们单位分配的公房。

  赫法官:当时她也参加分了啊。

  陈本虚:可是,被告现在有自己的单位住房。

  赫法官:她现在住的,是单位的办公室里。如果你们要离婚,那宋文革的住房,原告你愿不愿意,给与适当考虑。

  陈本虚:被告要是离婚,按政策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房改之前,应该给她分配住房。未必然一个想离婚的人,离了婚的人,还要先让自己的单位,给他们分三房一厅,好好地住一住,才肯离婚?要是真的是这样,那不是每个人,都赶快去离婚了?

  可你们法院,怎么会要一个原告,考虑被告的住房?

  赫法官:我们在处理离婚案时,一般都要优先考虑女方住房问题。

  陈本虚:在法律上,能够优先谁?我们在法庭上,能够谁优先?法官,我不知道,也想问问,现在,我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院里开庭呢,还是在什么的妇女的什么的联合会里,接受她们什么会的什么的调解。

  人民政府不是早说过,现在在我们中国,早就是男女平等了吗?

  赫法官:你……

  ……赫法官:我认为,在社会上,一个男人相比起女人来,收入应该好一些。

  陈本虚:可也不能这样说。法官,你是一个女人,李嘉诚,是一个男人,他那个男人,当然比你这个女人有钱;刘晓庆也是一个女人;陈本虚,却是一个男人;可刘晓庆她这个女人,肯定比陈本虚这个男人,要有钱得多。

  所以,我们做人,不能简单地说。一个男人,比女人,怎么样;一个女人,又比男人,要如何了。你这样子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是妄自菲薄?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法院办理离婚案时,考虑双方经济问题,要先考虑女人经济条件的……

  陈本虚:法官,要是被告作为女人,认为收入低,不愿意抚养子女。或者认为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生的子女。那我愿意抚养他们。我与被告生的儿子陈寻常,完全可以随我生活。

  被告随时可以见陈寻常。同时包括你说的,我的那个孩子,我都一起抚养。我再说一遍,不要被告一分钱。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陈寻常是宋文革生的。

  陈本虚:请问,法官,那被告生的陈寻常,是和谁生的?是她一个人生的?

  赫法官:人家宋文革,是个女人啊。

  陈本虚:照你说,要是被告抚养儿子,我作为男人,就没有离别儿子的痛苦;我来抚养儿子,被告作为女人,你们就要考虑被告,离开儿子的痛苦?

  赫法官:我们法院,是要多多考虑女方。

  陈本虚:法官,我看你们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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