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39章 他,回来了_女朋友她又软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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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初,是一年一度最热的盛夏时节,距离裴砚青离开已经整整一年,三百多个日日夜夜,杳无音信,没有人知道他在哪儿,在做什么,是不是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就好像,这诺大的人世间,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一样。

  凌晨五点,天刚蒙蒙亮,洛笙从睡梦中醒来,她又梦见他血肉模糊的脸,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做这样的梦了,好像恐惧和惊醒时的心痛在已成为习惯。

  坐起身时身边依旧是空无一人,诺大的房子里就只有她深浅不一的呼吸声在回荡着,安静的可怕。

  这样的日子已经重复了三百多天,可每一次她醒过来时都不免心悸,久久不能平静。

  洛笙简单收拾了一下出门晨跑。

  在裴砚青不在的这一年时间里,她几乎是无意识地把他的生活习惯变成了自己的生活习惯,原本最爱赖床,日上三竿都不愿醒来,一提跑步就小脸愁的皱成包子的人,如今却每天早上五点钟准时起床,晨跑十公里不在话下,日复一日,不论寒冬酷暑,雷打不动。

  晨跑回来准备吃个早餐,耳机里放的歌是他喜欢的重金属音乐,衣服也从花花绿绿,各式各样变成了他日常习惯地,简简单单的黑白灰....洛笙坐在餐桌前吃早餐,水煮蛋,白粥,一杯温牛奶,她从小到大就口重,重糖重盐,无辣不欢,而裴砚青向来喜欢清淡的食物,几乎没什么味道的那种,他胃不好,也从来不吃辣,而且那个人生来就是一副富贵公子哥的模样,吃饭的姿势休闲自在,端庄优雅,不慌不忙,她却总是像小朋友一样,大口大口吃得开心,像小考拉啃树叶。

  现在她竟然不知不觉间,连吃饭的习惯都和他一模一样。

  原来那句话说的真的很对,当你思念一个人入骨时,就会不自觉活成他的模样。

  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洛笙吃过早饭去健身房锻炼。

  她走在街上,带着一顶黑色渔夫帽,不知什么原因,原本及腰的长发已经剪短,只堪堪到脖颈处,宽松的白色长袖和浅灰色的运动长裤让她整个人都在衣服中晃悠,显得又瘦又小。

  京市的夏天燥热异常,可洛笙却穿着与周遭所有人都不同的长衣长裤,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像是感受不到一丝热气和周遭的温度,一整个夏天,她连胳膊都没露过一下。

  小姑娘原本就瘦瘦小小的,体重向来满打满算才堪堪到九十斤,今年春天生了一场病,长时间高烧不退,后在在杂志社工作时晕倒,在医院住了两个星期才好转一点,可后来她就吃不下东西,就算强迫自己吃也会吐,即使已经遵医嘱,中药西药吃了个遍也没起到任何效果,如今人显得更单薄脆弱,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

  人生不会一直停滞不前,他不回来,她就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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