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一章 架空 男儿当如此(二合一)_盛唐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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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更快,比他还要早到一日。

  哥舒翰是在裴旻晕倒的那一天夜里抵达凉州的,联系上了好友,在熟人的介绍下,入了凉州军。

  这金子总会发光的,哥舒翰才入伍没几天,就擒了沈斌,立了不小的功劳。

  沈斌鼻子歪了,脸上一块青一块紫的,显然受到了特殊的待遇。

  作为一个汉奸,沈斌这一路上没有少给欺负。

  落到了唐人手中,沈斌也只能自认倒霉,开始为自己谋取后路了,心中念着:“兴许突厥并不适合我,吐蕃才是最终的归属。听说吐蕃的赞普求贤若渴,是一个堪比太宗皇帝、松赞干布的君王……”

  节操,在他心中就没有这个词语。

  就如后世伟人形容的一样“节操不如妓女”。

  他已经打算给唐军这方面的人讨价还价了,只要能够保住一命,他可以将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

  赵颐贞以执行任务去了,裴旻带上孙奕,亲自迎接,一眼就看中了老熟人哥舒翰。

  “哥舒翰,你怎么在这?”

  裴旻惊讶的看着哥舒翰。

  哥舒翰亦是一脸意外,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裴国公!”然后惭愧道:“翰孟浪无知,荒废半生,实在愧对先人,更无言回家见家中父母。决定要在凉州干出成绩,锦衣回乡。”

  裴旻听他如此说来,瞧着哥舒翰就如看着一块肥美的蛋糕。

  他真瞧不上在长安时候的哥舒翰,但是浪子回头的他,还是特别让人激赏的。

  沈斌听哥舒翰开口叫“裴国公”,心底忍不住一颤,涌现一股恨意。

  在大唐最有前景的边帅无疑是裴旻,除了在长安天子脚下为官,跟着裴旻是最佳选择。

  沈斌在三年前就成以毛遂自荐,意图投效。只是裴旻看不上,没有收他,这才转道去了突厥,此事至今都嫉恨在心,时不时的表示裴旻有眼无珠,遇才不识。

  沈斌心底愤怒,膝盖却极为老实,“噗通”一声跪伏了下来,道:“国公饶命,国公恕罪……在下是唐人,自幼饱读经史,深知忠君爱国之道。只因家母为突厥所囚,被逼无奈这才为突厥效命……”说道这里,他嚎啕大哭。他知裴旻重孝,以孝来求得一条狗命。

  裴旻皱了皱眉道:“听你的口音是蜀中人士?”

  沈斌道:“在下蜀中普安人氏……”

  裴旻哼了一声,没等他话说完,直接抽出了秦皇剑,一剑将他脑袋削了下来,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

  哥舒翰一行人都看傻了眼。

  沈斌瞪圆了眼睛,死不瞑目,一路自编的说辞,半点都没用上,致死都想不明白,为什么剧本没有依照他的想法走……

  “收拾干净,将他的尸体丢到义庄去,让负责人随便处理了,喂狗喂狼随意……”

  见哥舒翰等人一脸震撼,裴旻哼道:“这种以母亲为借口理由来求生的畜生,杀了最是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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