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章 同一屋檐下(2)_一厘米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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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是自己需要的。可是当你爱的女孩子,用她自己都不太知道的肢体语言,来表达她爱你……

  他不可能不为所动。

  甚至为此,早已心猿意马。

  季成阳的视线落在刀锋上,轻片去一层层的皮,落在垃圾桶里,有一块姜黄色的土豆皮落在了外。“掉出来了,”纪忆笑,弯腰去捡,再扔到垃圾桶里,“要我帮你什么吗?”

  “不需要,”季成阳低头,用下巴颏去碰了碰她的额头,“洗干净手,去看会儿书,顺便把头发吹干一些。”

  “噢。”纪忆笑。

  季成阳做饭虽不算是顶级大厨的手艺,但胜在熟练,况且吃火锅本就不需要多少准备工作,大概到新闻联播的时间,他们就吃上了。纪忆小时候在家住,爷爷也是每天雷打不动地看新闻联播,现在暂时住在季成阳家,他也会偶尔看上两眼。

  热腾腾的火锅,新闻联播的声音,将这个房间填充的真像是个温暖的家。

  纪忆喜欢吃各种蔬菜,还喜欢一下子都扔进去,以前偶尔和同学吃的时候,总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烫,而不是火锅。

  倒是季成阳不觉得有什么,事实是,不论纪忆做什么,如今在他眼里都不会有什么,他都会往可爱有趣很好非常好的这种方向去思考……只是偶尔提醒一句,肉刚放下去一会儿,不要现在夹菜吃。

  吃到半途,纪忆就开始觉得热,脸颊红扑扑地,还不停拿餐巾纸去擦汗。季成阳忍不住笑,拿着筷子的那只手挡在嘴前,虚掩着,咳嗽了两声。

  纪忆眼睫慢慢忽闪着,去瞧他,并不太明白他在笑什么。

  晚上,季成阳洗了澡出来,换了居家的长袖和运动长裤从浴室走出来,寻不到纪忆,随便在房子里溜达了一圈,发现书房后的藏书室里有灯光。他推开门,看到纪忆打开了藏书室中间的那盏灯,还有一些书架下层的灯也亮着的,纪忆坐在地毯上,手边摊开两三本书。

  “我发现,你喜欢在看过的书里写一些话,”纪忆扬扬手里的书,翻出一个书签,“达芬奇的笔记也是种财富,他喜欢用从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写,笔下的每个字母在纸上都是反着的,需要在纸上放一面镜子,才能辨认出他在写什么。”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达芬奇传记。

  季成阳的确有这种习惯,但这本书他看了太久,已经忘记自己写了什么。

  不过他终于明白纪忆在做什么,她正在这藏书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寻找那些她因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阳。

  她招手。

  季成阳走过去,在她身边盘膝坐下来。

  “你看,你还学着写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纪忆将书签递到他眼下。

  他感兴趣和了解的东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欢的达芬奇一样。

  她为了更了解季成阳,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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