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4章 先敬罗衣后敬人_重生之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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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有他的道理和用途,我相信他不是那么拿着钱乱花乱扔的人。别看他才读五年级,很多时候其实比我们还晓得控制。”胡建强帮衬着胡铭晨道。/p

  胡建强的身份是叔叔,可是自从被胡铭晨延揽来帮着打理电影院之后,他就渐渐的被胡铭晨所折服,逐步的以他为马是瞻。/p

  这么长时间来,胡铭晨做的每件事都极有分寸,从来没有出格过。就拿花钱这方面来说,胡铭晨很多时候花的还没有胡燕蝶和胡雨娇来得多,除了买必要的物品,比如买书,比如买鞋子等等这些,胡铭晨极少有其他开销。至于像小孩子都热衷的玩具,他直接就从来没消费过一次。/p

  心理年龄都三十来岁的人了,胡铭晨怎么可能回去买玩具,除非买来卖了赚钱还差不多。/p

  “妈,我就是去顺便看看,要是有合适的手机就买一个,像我们这样太不方便了,人家有事想找都很难找到。就比如昨天电影公司的人问我要不要去拿新出的影片,还得找人带话,太麻烦了,次数多了,人家也不高兴,所以我就想,干脆买一个手机来用,这样不用每次都去打公用电话,或者人家还要找人带话。”胡铭晨解释道。/p

  这两年,用手机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还远没有达到普及的程度,起码不再是多新鲜的事物了,在城里,不少条件不错的人用上了手机,就连在杜格乡这个偏僻的山旮旯里,偶尔也能看到那个玩意。/p

  胡铭晨重生前的那个时代,手机简直就是男女老幼人所必备的物品,要是出门身上没带手机,整个人会觉得不太自在。/p

  当然了,那个时代的手机,是近乎等于电脑的智能手机,与目前的数字机有根本上的不同。/p

  尽管如此,胡铭晨还是觉得有个手机在身上要舒服自在些。所以胡铭晨就萌生了要买一个手机的念头。/p

  这个月的生意有些好,加入周日的赶场天,差不多有两万块的入账。要是手里没钱,胡铭晨也不会有要买手机的冲动,他可不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人。/p

  “手机?手机是个什么玩意,要买鸡的话,后天赶场就可以买啊,公鸡母鸡乌骨鸡,都会有人拿来卖的......”从没用过手机,也没怎么见到过手机的江玉彩立刻就把打电话的手机和能吃的鸡联系到了一起。/p

  “妈,手机不是拿来吃的,是拿来打的......手机就是电话,是拿在手上的电话机,所以叫手机,这回明白了吧。”胡铭晨赶紧进一步的补充解释,生怕她又由那个“打”字延伸出其他更多东西。/p

  “哦,那你就算要买个电话不就行了嘛......那也不行啊,我们家根本没通电,买了电话也用不了。”/p

  胡铭晨的额头升起三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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