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4章 再战孙可望_开个飞机去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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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队自相踩踏,连义父攻襄阳杀明王的愿望也会葬送掉。

  虽然不怂,可是当朱常渊的军队杀来的那一刻,这货还是有意无意的将马匹往一边拨开,避开直直冲过来的朱常渊,而是宁愿和他的部下冲在一起。

  在孙可望的印象中,朱常渊勇猛无敌,乃是绝世无双的杀神,但他的部下,却不可能人人都想他一样可以以一敌百。

  上次见面没打就跑,这次就算是我出师不利,也要咬下你们一块肉,给我后面的兄弟义父先去除障碍。

  然而,当两兵相接之后,孙可望又绝望的发现,他错了。

  不止是朱常渊本人,就连他那些部下,不但所有人都力大无穷,而且擅长厮杀,大棒子举在手中,一挥一舞,自己的兵士应声而到。

  两百人的骑兵,进入孙可望的队伍中,就像是狼入羊群。

  孙可望的兵士战斗力虽然比房县孙小凤强上数倍,但朱常渊手下的骑兵一则是在白天作战,二则是经验丰富,所以敌军和他们接触的时候差不多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一触即溃。

  “杀”朱常渊双手左右拿棒伸展开来,身子微微前倾,在战马上飞驰如同展开翅膀的巨鸟,所到之处,鲜血飞溅,脑浆迸裂。

  当然,是敌人的。

  “杀,杀,杀。”只有一条右手的张五哥,牙齿咬着马缰绳,右臂大力挥舞,同样是一棒子一个,将无数敌人敲落地上。

  反观孙可望,几乎要绝望了。

  他自己本就是那种可以以一敌百的猛将,可是如今和一个小兵打起来还丝毫占不到半点优势,况且,即便是自己长枪偶尔能戳到对方的衣甲上,然对方的盔甲也不知道用什么做成,将他的虎口震得生疼也不能伤到人家分毫。

  这都不是关键,如果自己部队的牺牲能够消耗掉对方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战力,或者能够拖延足够的时间等后续部队形成合围,也算是值了。

  不过,两军相接十分钟之后,他就不这么想了,因为自己的部队,所有的人,在对面这些骑兵的手中没有一合之将。

  屠杀,单方面的屠杀,在孙可望的眼中,朱常渊手下屠杀自己的部下像是屠杀手无寸铁的百姓一样简单。

  “咚”一记铁棒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孙可望的铠甲上。

  顿时,他的铠甲被击开打撒,甲片飞舞。

  “我打”银甲马背上的士兵,在一棒将孙可望打成重伤之后,突然又快速飞起一脚,在马上做了一个超难度动作,一脚将孙可望踢飞。

  “杀,杀,杀”

  杀声震天,二百奇兵如水银泻地,一路冲去。

  孙可望的队伍,在面对如此虎狼之师的时候,特别是又失去了主将之后,突然掉头就跑,所有人,拼命的往后跑。

  饿虎驱羊,焉有退意

  朱常渊看孙可望大部队溃败,主将不知所踪,一鼓作气勇猛往前冲击。

  一路上杀的人虽然不多,但是孙可望的队伍却被他冲击的七零八落,如此一来后头的部队听到前面的骚乱,甚至还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开始逃跑,拔腿就跑,往谷城的方向跑。

  逃跑时一种连锁反应,特别是在发生危险的时候。

  有的因为看到了朱常渊及他麾下甲兵的雄武,心生绝望才跑;有的人是因为畏惧战争才跑;还有些人,根部就不知道为什么跑,反正人家跑咱也跑,跑就是了,只要跑在大家的前面,总是安全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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