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103章 ,去北京_三月麻竹从1994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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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那祯立住身子,眼睛透过随风乱串的头发看着他:

  “我小时候就有一个习惯,只要有这些影子,每一步都喜欢费尽心思踩在上面,安静自在的前行,你记不得了?”

  “小时候的事情我都在尽量选择忘记,再说你读大学后就变了,谁还关注这些呀。”

  “大学后变了吗?”那祯变魔术一样的从随身包里掏出一个小圆镜,左拉右侧的照着自己:“我都看了二十一年了…”

  略微白皙的皮肤,没戴眼镜后显露出来的美丽双眸,以往的稚气不知何时褪去,着了一层模糊的影子。好一会儿才抬着下巴说:

  “的确太久了,久到我都忘了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村里姑娘了。”

  “是吧,以前你身后都是些黄泥巴小子,现在应该都是一些经常说“好巧”的绅士了吧。”

  林义揶揄着,顺过她的小圆镜,对着自己,指给她看:

  “瞧瞧,我还是我,初心未变,容颜未改…”

  不过话还没说完,那祯就直接推搡了他一下,想像小时候那样去揪林义耳朵,却一下、两下,怎么也够不着。

  “老家来人了,我本来还是有些欣喜的,但你现在尽是些招人烦的模样。”

  “去去去,骗骗其他人还差不多,我屁股都还没沾地呢,你已经谋划着让我做酸辣鱼和啤酒鸭了。”

  说着,林义抖了抖占满两只手的塑料袋,早就看透了她的本质。

  除了刚见面的“生疏”,两人马上又陷入了一副互相嫌弃的模样,在这胡同弄子里斗了一路嘴,显得有几分亲切。

  对于胡同景色和胡同文化。林义上辈子经历的少,有也只是偶尔路过,白天夜里为那些铜臭奔忙着,根本没时间多做停留。

  在他印象里,别人描述的京城胡同生活应该是:淳朴、安闲、传统、缓慢的…

  或许,还带着些落日余晖般的怀旧色彩。诸如“一下雪,京城就变成了北平”这样的标题颇能打动人心,胡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符号。

  不过这一路跟着那祯从街口到她的四合院,林义和她说起这胡同感受时。

  那祯立在院子门口,轻微探头扫了眼外边,引用了老舍先生当年对北平的断语:

  “它污浊,它美丽,它衰老,它活泼,它杂乱,它安闲,它可爱,它是伟大的北平。有着古老历史的城市,大约都会这样错综复杂地矛盾着,这就是北京的魅力所在吧。”

  “果然,卖弄文青我还是不如你。”对老舍先生这话,林义并没有多少认同感,因为他不是胡同人,不曾住过。

  那祯哪里都好。就是不会烧饭做菜,嘴巴却还蛮叼。

  还没来得及品味这个有点过分安静的四合院,她就拉着他到厨房里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餐。

  “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才吃的中饭,就要我准备晚餐了?”

  林义看着她忙着帮自己系围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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