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五百二十章 证词_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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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的结果让小茹非常、非常、非常的高兴,同时也对自己的案子充满担忧。因为帮她赚了很多钱的名律师曹云很明确告诉小茹:她的非法持枪罪很难打。并且曹云说明,他正在寻找更多的线索,如果没有取得进展,他会建议小茹认罪。

  律师不是法师,要打掉小茹的非法持枪罪,第一个办法:证明小茹是被迫非法持枪,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持有枪械。第二个办法:庭审死搏。第二个办法曹云自知胜算不高,事实清楚,铁证如山。

  针对本案,曹云首先让云隐介入本案,成为小茹民事代理律师,云隐将向两位坐牢的罪犯和已经死亡的罪犯进行民事索赔。安排云隐是其他人没空,一来本着能拿一点算一点的精神,二来是让云隐证实自己确实是在律师所工作。

  其次是调查,最重要也是调查。无论是认罪求轻判,还是庭审死搏,都必须说明枪支的来源。

  假设小茹的证词是:枪是我垃圾桶捡的。警方无法证明枪不是小茹在垃圾桶捡到的,按照法理,可以相信小茹的证词。现在比较麻烦的警方通过调查,虽然无法直接证明小茹撒谎,但是已经将小茹证词的可信度降到最低。

  曹云就小茹证词也是再三确认,小茹非常肯定自己的说法。在此情况下,曹云申请警方配合协同调查,只调查小茹证词。这么做有一个优点,能让警方重新确证小茹证词,希望能找到蜘丝马迹。有一个缺点,协同调查再没有结果,法庭不会采纳小茹的证词。小茹就不可能通过认罪被轻判,曹云也没有资本在庭审中翻案。

  ……

  协同调查会议,小郭说明了安检具体情况。

  当班店员一共十人,经理一位,前台三位,后台六位。前台点单,按照单子进行配餐。由于当天人太多,只能等待后台出餐后配餐。

  外卖员不属于本店员工,是外包公司员工。当天负责本店外卖的是虾运公司的五名外卖员工。

  小郭经过推理,以小茹说的是实话为基准点,肯定问题不在外卖员工上,因为外卖员工不具备把枪械放进全家桶内的操作。后台只负责出食物,他们将食物放在连接前后台的保温箱中,无法接触到全家桶的盒子,也不参与装配工作。

  最大嫌疑就是经理和三名前台,他们知道货送到哪,拥有装配权。

  曹云问:“原本枪要送到的地点是哪里?”

  小郭敲击电脑,出来十个地址:“这都是当时点了全家桶鸡翅的外卖地址。不确定枪支这一单是送到哪个地址。通过时间,还有证词,我们排除了其中三个地址,还有七个地址可疑。我带探员走访了七个地址,其中四个地址是公司,三个地址是家庭。”

  曹云问:“送家庭的地址中,谁没有孩子?”

  小郭:“曹云,宅男也有在六一点外卖的权利好不好?我们约谈了每个点单的人。我这么说吧,我做刑警的时间不长,但是我认为七个点单的人都没有问题。”

  曹云慢慢点头:“全部资料给我一份,我带回去再想想。包括所有人的笔录,监控录像等,全部要。”

  曹云肯定小茹没有撒谎,特别在赢得谅解金后,小茹如果还对自己撒谎,那是脑袋被驴踢过。

  这枪到底是怎么进入全家桶的?为什么要进入全家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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